我媽媽因為騎車不甚與人擦撞,車禍,結果警方判定確定是我媽的肇事責任,對方手腕扭傷(看起來是微腫,並無大礙),但對方就醫說要開刀休養2,3月,期間我媽都有盡責去照顧對方,並不時關心對方,我們都表示誠意,但在談和解的時候,對方竟要求天價數字...
我們家裡已經負債好幾百萬了,全家四口都在工作,想努力清還債務,根本無力再去給對方多餘的錢,只能每個月給一些給一些,但對方不肯,堅持提告...
法律達人...我們該怎麼辦,我好擔心我媽被抓去關被告過失傷害....我快哭ㄌ...怎麼辦,只是一點傷可以把媽媽告到被關嗎...有沒有甚麼辦法救救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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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得出來,你完全亂了章法,我就不要講太複雜的術語,直接跳入結論吧。
首先,過失傷害在刑法上算是超級無敵的輕罪,對方受的傷又只在手腕部位,可以斷言,到了法院,最多也就是判拘役而已,可能10天、20天左右,以1天折1000元計算,等於最多也就罰個幾萬元而已,絕對不到坐牢的程度啦,你不要擔心。更何況新修正的刑法還提供了以勞動服務六小時折算一日的處罰方式,如果繳不起罰金,還是有得商量的。
其次,對方既然開天價,你可以先不動聲色,等開庭的時候,讓檢察官或法官來主持公道。雖然說車禍案件沒有標準的計算公式,但還是有一定的行情的。超出這個行情,法官或檢察官也不會沈默旁觀的,他們會告誡對方,以促成和解。畢竟,誰願意車禍發生呢?更何況以令堂的情形來說,算是非常有誠意了,這點,相信法官或檢察官也會考慮進去的。以這個案子來說,除非他能證明真的有動手術或這真的因為手傷而無法工作,造成收入減少,否則我認為連幾萬元都嫌多了。
總之,既然最壞的結果不過就是拘役而已,你們可以放寬心,輕鬆地跟對方談和解,相信會有好結果的。
陳傳中律師 2009-09-04 00:39:13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90309500
參考資料 實務經驗+民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