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抓姦現在聽起來尚能算十分聳動的話題,似乎常能在蘋果日報或嗜新聞點如荒泉的各有線媒體造成轟動及賣點,會有此現象之原因不外乎標題夠刺激,又具腥羶色!暫且撇開這些聳動新聞。就目前而言,追逐和關注王建民的比賽及轉播該能算是目前台灣人民的全民運動吧 。
除了王建民,可悲的事實是我們目前台灣的現今社會,外遇抓姦也有漸漸形成股全名運動的趨勢!!! 是的...
外遇抓姦要變成台灣新掘起的全民運動了,這麼說並非是在自說自話的危言聳聽, 這是非常令人需要重視的台灣亂象,先不把原罪歸咎西方開放文化的輸入,國內政治經濟的不穩定浮動,外遇抓姦如此聳動的事件及標題會變成全民運動是讓國人多麼可悲又蒙羞的事!!!!!
不幸的....根據我們統計各徵信機構的外遇抓姦統計資料...外遇抓姦在近年的確有呈現等比級數的增加趨勢...
為何要外遇抓姦
發生外遇的男女,不顧配偶和家庭、小孩,為了一時的情慾及肉慾發生外遇,就因為這一時的情慾及肉慾產生了多少破碎家庭.社會事件,我們的社會又為此付出多少無形的代價,那麼該怎樣阻止外遇這種情事發生? 就積極面而言:每對夫妻每個家庭都應該要用心經營來避免發生外遇,那消極面呢??? 你(妳)要外遇那我們就來外遇抓姦吧!!! 根據我國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此即所謂的通姦罪! 當然!! 外遇抓姦只是對發生外遇的男女懲戒的手段之一,
並非所有的外遇事件都必須以外遇抓姦收場,也並非所有的外遇事件都肯定是罪不可赦....
但希望即將或正在外遇的男女們要知曉,外遇是可讓你(妳)一時拋棄家庭和配偶去歡欣愉悅,但歡欣愉悅的背後..... 還有外遇抓姦等你(妳)!!!!!!
最不願意見到的事變成事實時該怎麼辦?
捉姦在床: 這是對想離婚者的最佳途徑,也可以徹底和另一半斷絕關係,並且對於監護人及贍養費求償方面有極大勝算。相反的這也是斷絕第三者跟配偶糾纏不清的最好方法之一,不要以為這樣就會撕破臉以後夫妻感情會更糟,這完全視當事人的情形來斟酌可否用此方式辦理。
徵信社是如何抓姦?
徵信社抓姦分為三個階段,行蹤、抓姦 、衝現場。當老徵信社成立案件,開始行蹤調查、跟蹤,派人跟蹤老公,定時替換竊聽錄音帶,過濾目標人物每天的行蹤,了解他在哪些地方跟哪些人見面。待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即開始抓姦行動。此時,徵信社開始在外遇現場進行佈置,安裝器材,等待獵物,也就是外遇的兩人,掉進佈好的天羅地網中。
如果抓姦地點在旅館或車床族,只能靠不停跟蹤或竊聽;如果抓姦發生在住宅公寓或是套房,徵信社會在抓姦地點附近租屋。通常,房間的下層是最佳的地點。因為必須抓姦在床,經委託人同意,徵信社會帶委託人到派出所報案,協同員警到現場抓姦,因為員警才有搜索權。然後直衝現場,抓姦證據確鑿,案件即成功順利完成。
抓姦的成立要件為何!? 可以當成抓姦的證據?
1.正在交合
2.用過的衛生紙和保險套
3.任何精液留下的證據
抓姦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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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在住家還是旅館抓姦,都必須要警察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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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成功一定要在六個月之內提出告訴,原告知悉情事(因和解或其它原因)卻未提出告訴,代表默認此事,將尚失其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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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一定要有充份的證據,能讓法管採信其二人有通姦之實情,無論是任何可以證明有通姦之事實都可以當成抓姦的證據,因此事前的搜證,在最佳時間點破門抓姦,就顯的格外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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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徵信社>會在外遇蒐證後,經由委託人同意,與委託人及當區警員一同前往抓姦,專業的徵信社人員,在沒有十足把握之下都不會冒然採取行動,免得打草驚蛇,讓被查人有更多小心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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